研究生办组织召开“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座谈会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文),我院于2009年6月获得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完善学位培养体系,结合中大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09】23号)要求,7月17日,研究生办组织学院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召开“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座谈会,集思广益,共谋发展。会议由研究生办陶谦主任主持。
座谈会上,凌均棨院长结合学校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向参会博士生导师介绍了开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凌院长指出,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的成功获得对我院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完善学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在学分设置、课程安排、学术科研等方面与科学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有一定的差别;同时在临床技能要求等方面也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研究生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之际,学院召开此次座谈会,希望各位导师对方案积极献言献策,并着重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出口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随后,专家教授们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提出了积极建议。研究生办陶谦主任针对专家教授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会上,黄洪章教授对培养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培养规格、实践环节及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强调,发表学术论文是衡量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方案中要求的标准,以确保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水平。
最后,专家达成共识:我院开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之初,应对培养规模做适当调控,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确定招收指标;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际特点,选取某一学科方向作为试点进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为社会培养具有能独立诊治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达到主治医师水平的口腔医学专门人才”为主要目标,培养临床实用型人才;为加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产出,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有所规定,符合要求的方可申请学位。
通过座谈,专家们对我院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我院合理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出更加符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科学培养模式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