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严以用权”第二次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15-11-09


       11月9日上午,我院在院办会议室开展主题为“严以用权,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的“严以用权”第二次专题学习。党政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许俊卿作中心发言。许副书记指出,严以用权,权是核心,用是路径,严是标准,必须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并强调,党员干部在践行“严以用权”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以下三点:一是权力法定,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二是增强法治思维,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三是运用法治方法,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先找依据,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合乎法律和法理。

       许副书记还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发,详谈了用权不严的危害: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只有严以用权,才能让人民群众通过党员干部来了解党、信任党,才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

       与会人员表示,在个人工作和生活中,一定坚持“严”字当头用权,正确行使权力,防范用权风险,积极践行“严以用权”。